锦绣一方水仙里交房通知(62#、63#、64#房屋/店面/车位)
尊敬的特房•锦绣一方业主:
您购买的特房•锦绣一方水仙里62#、63#、64#房屋/店面/车位现已达到《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我司将与您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敬请您前往特房•锦绣一方交房接待处(水仙里店面64#D01-04)办理入住及房屋移交的相关手续。为保证房屋交接的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交房时间 | 交房幢号 | |
12月29日 | 09:00~16:30 | 水仙里62幢西梯、中梯(2-15层)、水仙里地下车位二层 |
12月30日 | 09:00~16:30 | 水仙里62幢东梯、中梯(15-31层)、水仙里地下车位二层 |
12月31日 | 09:00~16:30 | 水仙里63幢、水仙里店面 |
1月1日 | 09:00~16:30 | 水仙里64幢、水仙里地下车位一层 |
二、需交验的文件:
1、业主本人身份证原件及6份复印件。;
2、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函原件(格式详见附件)及复印件(6份)、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6份)、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份),业主为两人以上(含两人),未能全部亲自前来办理交房手续的,可委托共有人办理交房,但应按本条办妥有效委托手续。
3、购买房屋/店面/车位的业主须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1份;
4、银行卡1张。(办理面积差额退款手续需要,建议您携带中国银行储蓄卡。)
三、办理交房手续需交纳的其他款项:
1、住宅物业综合管理服务费1.5元/平方米/月,店面物业综合管理服务费2.5元/平方米/月,地下停车位物业综合管理服务费60元/位/月,预交半年物业综合管理服务费,时间从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止(请携现金支付)。首次交房未按时办理交房手续的,应付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仍然从通知交房之日起开始计算;
2、代收产权办理相关费用:商品房初始登记费(住宅、车库80元/套,店面550元/套),房产证工本费(产权人为一人时不收取,第二人起每人10元)、土地登记费(住宅100元/套、店面700元/套)、工本费(5元/人/本);
3、一次性付款的购房业主,如需我司代办产权,还需交纳契税及公证委托授权书,具体契税缴交时间由销售中心工作人员将另行通知。
四、其他注意事项:
如您未能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前与我司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则您所购买的商品房保修期自2015年1月1日起算,同时自该日起您还应承担:
(1)该商品房所应缴交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综合管理服务费、公摊水电费等);
(2)该商品房/车位的风险责任。
五、如有任何疑问请垂询:0596-2166866,工作时间8:30~17:30。
特房集团祝您入住愉快!
漳州特房开发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