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紫荆里业主:
您购买的特房·锦绣一方紫荆里24-26#、32-34#房屋现已如期达到《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八条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我司将与您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敬请您前往特房·锦绣一方交房接待处(紫荆里25号楼架空层)办理入伙及房屋移交的相关手续,为保证房屋交接的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交房时间 |
交房幢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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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16:30 |
紫荆里24幢、32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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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16:30 |
紫荆里25幢、33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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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16:30 |
紫荆里26幢、34幢 |
二、需交验的文件:
1、办理银行按揭的业主请提供按揭合同原件及购房合同复印件;非办理银行按揭的业主请提供购房发票及购房合同原件;
2、业主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4份)
3、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函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份)、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业主为两人以上(含两人),未能全部亲自前来办理交房手续的,可委托共有人办理交房,但应按本条办妥有效委托手续。(鉴于现场还需要办理产权代办手续,因此我司建议您及共有人均能亲自到场办理交房手续。)
4、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款证明
三、根据建设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以及漳州市房管局的规定,自2008年2月份开始,新交房的业主需预缴部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请您根据缴款通知单及时到建行缴纳相关费用,如您未缴纳该部分费用,将无法办理交房手续。
四、办理交房手续需交纳的其他款项:
1、预交半年的物业综合管理服务费 0.5元/平方米;
2、代收产权办理相关费用:商品房初始登记费(住宅80元/套,车库550元/套),房产证工本费(产权人为一人时不收取,第二人起每人10元)、土地登记费(100元/套)、工本费(20元/人/本);
3、一次性付款的购房业主,如需我司代办产权,还需交纳契税。
五、在办理产权代办手续时,请您携带刻有您名字的私章(需为宋体或楷体)。业主为两人以上(含两人)的,所有共有人均需携带私章。
六、如您在上述交房期限内未与我司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则您所购买的商品房保修期自
1、该商品房所应缴交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综合管理服务费、公摊的水电费等);
2、该商品房的风险责任。
七、如有任何疑问请垂询:0596-2166866、2965151,工作时间8:30~17:30。
特房®地产祝您入住愉快!
漳州特房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