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租标的信息
竞租房产位于漳州市龙文区锦绣碧湖项目B-1项目一层店面,具体房号及计租面积详见如下店面清单,竞租房产现状详见本招租公示附件。
店面清单:
序号 | 组团 | 幢号 | 房号 | 门牌号 | 建筑面积 (计租面积) | 套内 面积 | 公摊 面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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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锦绣碧湖B-1 | 1# | D06 | 石仓南路4-5号 | 157.97 | 149.85 | 7.34 | |
二、竞租标的竞价信息
1、竞租原则:本次招租以前置业态或经营范围要求,附底价一次性增价报价的方式进行,按照符合前置业态或经营范围要求,且总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候选人。
2、竞租底价:竞租标的月租金底价37元/m2起,年递增率为:第二年度涨幅10%,第三年度涨幅15%,第四年度涨幅15%。
3、竞租年限:本竞租标的租赁年限为四年,无免租期。
4、竞租保证金:竞租人应于2021年3月15日17时30分前将参与本次竞租的保证金42000元整汇入招租人指定的下列银行账户(以银行进账单或转账凭证所载时间为准)。超出上述时限未汇入竞租保证金的竞租人不纳入招租对象范围。
户名:漳州特房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东城支行
账号:35001668107050001404
竞租人需在汇款凭证上注明竞租保证金对应的竞租标的房号。招租人将在公开招租结果公示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将竞租保证金退还承租候选人以外的承租意向人;在招租人与原承租人或承租候选人签订合同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将竞租保证金退还承租候选人。竞租人应及时与招租人联系办理退款事宜,否则资金滞留责任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5、资格审查与报价:竞标人应于2021年3月16日10时00分前至漳州市龙文区建元东路21号锦绣碧湖36幢提请资格审查与报价,超出上述时限未提请资格审查与报价的竞租人不纳入招租对象范围。
6、公开报价及确定候选人:招标人将于2021年3月16日10时10分依照店面清单顺序依次公开报价并明确中标候选人顺序。第一顺位候选人应于公开报价后的四至八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正式《房产租赁合同》,因第一顺位候选人原因导致合同未签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第一顺位候选人中标资格并采取其他方式处理(详见招租规则),第一顺位候选人缴纳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履约保证金及租金支付期
承租人条件 | 信用级别判定 | 租金支付期 | 履约保证金 |
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 ①特房集团及集团下属公司、其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上市公司或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贰仟万元的。 ②租赁建筑面积不少于1个独立店面或不少于200平方米的。 | A | 六个月至十二个月一付(取整月) | 不低于最后一个租赁年度3个月租金; |
满足以下任意两个条件的: ①本地知名企业、社团组织、集团及我司品牌库配合单位。 | B | 三个月至六个月一付(取整月) | 不低于最后一个租赁年度4个月租金; |
自然人 | C | 一个月至三个月一付(取整月) | 不低于最后一个租赁年度6个月租金; |
1、招租人将依据上表综合承租人信用评级、经营业态、装修投入判定承租人最终的租金支付期限及履约保证金交纳标准,并对承租人享有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的解释权。
2、履约保证金应于合同签订当日转账付讫,招租人开具收据予中标人收执。租金采用“先付后用”的方式,即:合同签订后三个日历日内中标人支付首个“支付期”的租金。从第二个“支付期”开始,中标人最迟应在每个“支付期”起始日前的第五日支付该“支付期”的租金。
四、前置业态要求:
1、本次招租竞标方案【前置】业态要求或经营范围,竞标方案前置业态要求或经营范围的,同等、相近报价情况下,以顺位排序形式优先考虑符合第一顺位前置业态或经营范围要求的竞租人中标,以此类推。
2、本公示竞租标的【前置业态/前置经营范围】要求如下:
招租业态为除重油烟餐饮类、中介类以外的其余生活服务类业态,优先考虑药店、美容美发等生活服务类业态。
五、其他
1、竞租意向人务必详细阅读本招租公示及与本招租公示相关的附件,并根据自身情况填写报价文件。
2、本招租公示漳州特房开发有限公司享有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的解释权。
漳州特房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6日